英国365上市集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校园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充分发挥文体协会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引导教职工文体协会依法规范开展活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英国365上市集团教职工文体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是在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,由我校具有共同爱好的在职教职工自愿参加、自我管理,并按照协会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校内群众性团体。
第三条 协会应遵守国家法律,维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,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,开展有利于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提升的各项文化、体育等活动。
第二章 协会成立与注销
第四条 协会申请成立的条件
(一)原则上应有20名以上校内教职工联合发起;
(二)具有稳定的活动经费来源,财务有专人管理;
(三)制定协会章程(包括协会名称、宗旨、组织机构、会员权利和义务、协会活动形式、经费来源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)。
第五条 协会申请成立应向校工会提交组建协会的申请书和协会章程(草案)。校工会在接收到协会成立的申请材料后,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建的批复。批准筹备的协会应当在获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召开首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,通过协会章程,选举产生协会负责人等。对于不批准的,校工会要向发起人说明理由。
第六条 相同或相似文体协会只设置一个,当申请数量超过一个时,在符合成立条件的前提下,批准最先提交申请材料的文体协会成立。
第七条 协会正式成立后,应到校工会进行登记备案,提交协会章程、负责人基本情况、会员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第八条 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进行整改或注销
(一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,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;
(二)连续六个月未开展正常活动;
(三)组织管理混乱,不按协会章程执行的。
第九条 协会申请注销的,应向校工会提交注销申请书、相关登记材料及资产清单,向校工会移交资产,配合校工会进行清算工作。校工会在核准后予以公告。对拒不提交注销申请的,校工会有权做出撤销该协会的决定。
第三章 协会成员及负责人
第十条 成为协会会员的条件
(一)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;
(二)自愿申请加入协会;
(三)遵守协会章程,服从协会领导。
第十一条 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
(一)入会、退会自由;
(二)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三)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四)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;
(五)对协会工作和活动提出建议、意见。
第十二条 协会成员履行的义务
(一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和决定;
(二)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;
(四)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。
第十三条 协会负责人
(一)协会应设立协会管理机构(理事会),原则上设会长1名、副会长1-3名、秘书长1名,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。
(二)协会负责人应热心协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遵纪守法,乐于奉献。
(三)协会管理机构(理事会)成员、会长、副会长由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负责协会的活动策划、活动落实、会员招新及日常管理。协会秘书长由会长提名,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在会长领导下执行具体事务。
(四)同一人不得在校内多个文体协会同时担任负责人;必要时可设名誉负责人;校领导、校工会人员原则上不担任文体协会负责人;文体协会负责人退休、调离学校时,其负责人职务自然免除。
(五)协会负责人每届任期4年,可连任。协会负责人产生或更换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校工会登记备案。协会变更协会其他登记事项(名称、宗旨等),应到校工会办理登记手续。
第四章 协会活动管理
第十四条 协会依据各自的章程和活动计划,因地制宜,因时制宜组织会员开展活动。协会活动以业余时间、经常化活动为主,每年不少于10次。协会活动坚持公开原则,做到事先有计划、事后有总结。
第十五条 协会根据各自特点,应从普及和提高两个方面组织队伍开展活动,以满足广大教职工不同层次需求。积极承办面向全校教职工的相关活动,组织会员参与上级工会组织或省内外校际之间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。
第十六条 协会需在每年3月底前向校工会提交注册登记表、年度活动计划。计划内容包括年度活动初步方案,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。在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总结,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活动次数、活动实际效果,比赛获奖情况,经费收支情况等。
第十七条 协会在组织面向全校教职工的大型培训、比赛活动或多个协会联合活动之前,须向校工会提出申请,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。每次活动之后,及时向校工会报送新闻稿件及活动照片。
第十八条 协会须加强活动安全管理,积极开展会员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,降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。凡由协会组织或参加的赛事活动原则上须购买保险,并提前告知参加活动的会员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,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。
第五章 协会经费管理
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:校工会下拨的文体活动经费、会员缴纳的会费、社会或个人赞助等。
第二十条 校工会每年给予各协会2000-5000元的日常维持经费,主要用于协会日常活动所需器材、服装、用品等购置、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,以及活动场地、交通工具的租金等。日常维持经费支持标准:会员人数20-30人的协会,每年日常维持经费为2000元;会员人数30-50人的协会,每年日常维持经费为3000元;会员人数50人以上的协会,每年日常维持经费为5000元。
第二十一条 校工会委托协会组织的全校性演出、展览、培训、比赛等活动,或协会代表学校参加省市区工会等组织的演出、比赛等活动,校工会将给予专项活动支持经费。专项活动支持经费采取申报立项制,有关协会应向校工会提交活动方案及详细经费支出预算,校工会组织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代表根据活动意义、活动内容、活动规模、活动预算以及活动预期效果等对协会所报方案进行审核,按审核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。
第二十二条 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会费标准,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收取会费,并将会费管理办法纳入协会章程。
第二十三条 鼓励协会在举办活动时,寻求个人或有良好信誉的企业赞助,并将赞助经费管理办法纳入协会章程。与赞助有关的商业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,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。
第二十四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主管理,专人负责。坚持公开透明原则,定期向会员通报或公示经费使用情况,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第二十五条 校工会下拨协会的日常维持经费、专项活动支持经费,报销时需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。上述经费仅限当年使用,未使用完毕的部分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。
第六章 协会考核
第二十六条 每年年终,校工会对各协会进行考核。
第二十七条 协会考核需提交的材料:
(一)协会的年度总结;
(二)协会自身活动开展情况
(三)协会承办校工会活动情况
(四)协会宣传报道情况
(五)协会财务管理情况(含经费收支情况报表)
(六)协会会员管理情况(新会员吸纳与会员退会情况)
(七)英国365上市集团教职工文体协会年度考核自评表
第二十八条 校工会根据协会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审。评审结果分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。校工会对达到“合格”及以上的协会给予次年注册登记,按标准予以次年日常维持经费支持。同时,对达到“优秀”的协会给予次年5000元日常维持经费奖励,对达到“良好”的协会校工会给予次年2000元日常维持经费奖励。对“不合格”的协会依据实际情况予以“限期整改”并暂停日常维持经费支持;对“限期整改期”间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,将予以注销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二十九条 协会不得刻制公章,可以自备艺术图章或会标、会旗作为协会标记,但须经校工会批准并备案。
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